根据交投集团《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价的通知》(冀交投审办〔2025〕90 号)要求,财务部遵循“以风险为导向”的原则,以内控与业务深度融合为主线,以制度流程建设为抓手,以权责清单为基础,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资金活动中资金运营开展自查。
严格按照公司《备用金管理制度》《货币资金内控制度》《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资金收支业务符合审批制度。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、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办理支付手续,支付过程中对支付方式、支付单位、付款金额进行审核后付款,公司现金用于支付结算千元以下票据的零星支出,超出限额的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办理。
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与管理均符合集团公司的要求,并备案,公司银行账户无出借、出租等违规情况。公司所有的收款事项全部纳入财务管理,无设置“小金库”、坐支现金等违规行为。